近日从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按国务院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将免收今年第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此举将惠及全区进出口企业,预计将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约2500万元。
目前,该局已通过官方网站、张贴告示和电话告知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发货人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告知,自今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检验检疫费的收取标准,一般为进出口货值的千分之一点二至千分之三点九。调查显示,在去年第四季度,该局收取的检验检疫费总额为2454万元。预计今年四季度,免收的“总盘子”将在2500万元左右,将惠及全区8000余家进出口企业。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该局将免收进出口企业四季度检验检疫费,并严格执行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台的5项15条促进深圳外贸稳定增长措施,从减收费、提效率、保质量、促平衡、塑环境等5个方面打出“组合拳”,为服务全区外贸发展再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