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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审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内如对审议情况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碧霞;联系电话:88212034
邮 箱:gzjjtk@szgm.gov.cn
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审议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