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我委2021年重点项目专项经费拨付情况如下:
一、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经费74000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64166.1万元,其中调剂支付822.2万元,集中支付63343.9万元
三、院前急救12202.0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四、“三名工程”引进团队资助及实用性人才奖励经费10502.3万元,调整支付8667.1万元,集中支付1835.2万元。
五、社会办医财政扶持补贴及奖励经费9711.2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六、结算省疫苗购置费6729万元。
七、健康中国行动—重点慢性病防治5959.7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八、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补偿经费4999.2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九、高通量基因检测21、13、18-三体综合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经费4464.3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鹏城英才计划”菁英人才培养3448.5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一、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经费3028.5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二、深圳市职业人群保护行动项目2999.2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三、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356.3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四、医师管理1039.8万元,全部集中支付。
十五、结算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11929万元,全部调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