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1〕5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生命科学产业高端发展扶持计划园区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资助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资助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异议科室:产业空间保障科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821283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14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空间保障科
邮编:518107
附件: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生命科学产业高端发展扶持计划园区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资助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