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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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启动受理2021年《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11 10: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金融机构: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金规〔2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监规〔2019〕1号,以下简称《申报操作指引》),我局拟于10月12日-11月12日集中开展2021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标准及所需提交材料

  按照《若干措施》、《管理办法》和《申报操作指引》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周二)-2021年11月12日(周五)。

  三、申报项目及申报途径

  (一)本次受理项目: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增资奖励、并购奖励、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奖励、搬迁费用)、股权类机构购房补贴、创新型金融机构相关补助及奖励。

  (二)申报途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1日(周一)-11月12日(周五)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四、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办公用房购房补贴的机构,我局将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严格参照模板要求,认真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采用标准A4纸张,装订成册。咨询电话:

  1.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含搬迁费用)的业务主管处室:金融服务处;联系电话:程先生,88127090;易小姐,88121792。

  2.金融机构增资奖励、并购奖励的业务主管处室:金融服务处;联系电话:石小姐,88127612。

  3.金融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请同步提交附件2)的业务主管处室:金融服务处;联系电话:黄小姐,88125069。

  4. 股权类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奖励)的业务主管处室:监管二处;联系电话:郭小姐,88125587。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模板)

  2.购房补贴一览表

  3.承诺书(模板)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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