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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12 09: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拟资助1个项目共922.7万元。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资助项目和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投诉电话:23934660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18,邮编:518040

  举报邮箱:szrjwjgjw@meeb.sz.gov.cn

  附件: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资助计划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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