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管质量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2023年龙岗区市场监管质量领域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科
投诉电话:0755-28932661
传真:0755-2890891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418室
附件:龙岗区2023年市场监管质量领域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