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对9个临时项目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8日。公示期内,凡对2022年度拟资助临时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报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9627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10楼1069室
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