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我市需依据《指引》制定2020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公布之前,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继续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9〕2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