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4-10-16
名 称: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健康,根据《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的要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卫生与健康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深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组织实施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持续发展,服务项目增加到目前的25项。我市于2019年印发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3号,以下简称原《办法》)于今年有效期届满,为确保有效履行职责,规范我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有必要修订原《办法》,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等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规范,确保居民切实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目的意义
一是完善服务对象管理。推行建立实名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居民建立真实、完整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多渠道动态收集居民身心健康资料,真正发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受益一生的作用,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二是规范服务机构管理。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规范其服务,促进服务机构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持续改善场地、设备、人员等基础条件,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增进居民服务体验。同时,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与服务机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资金挂钩。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在篇幅结构上共分为总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对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监督管理、附则6大部分。
(一)总则部分。补充相关文件依据,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及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以及市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管理部分。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不受属性限制,政府办、社会办均可承担。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间实行协议管理,确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助。明确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及服务要求和费用结算方式。
(三)服务对象管理部分。明确建立实名制健康档案是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前提条件,将每位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服务机构,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排和跟踪市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维护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财政补助经费管理部分。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保障责任、预算管理、经费拨付、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
(五)监督管理部分。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监管、市级及区级绩效考核、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运用,以及违规情形和处理措施。
(六)附则部分。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义,以及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撰稿人:严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