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日前,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广东省基层森林防灭火十条硬措施》。
一、明确责任
每个山头地块都要明确县级领导、镇级领导、村干部和护林员共4名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管护面积(亩)、林相树种,制作网格化分布图在责任区山脚下的醒目位置立牌公布,责任人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
二、合理设卡
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四级)信号以上时,每个主要入山口都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检查站由2-3名镇、村干部或党员把守,对入山车辆和人员扫“防火码”并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造册登记姓名、电话号码、入山时间、离山时间和车牌号码等信息,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并登记。
三、加强巡护
森林火险达到黄色预警(三级)信号以上时,护林员每天的责任区巡山护林次数不低于3次,巡山时要在线巡护,每次有详细记录。发现火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村(居)书记和主任或报警。
四、健全体系
镇级要健全“六有”体系(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每年开展一次“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的“五清”活动,建立“五清”排查表,有清理责任人、时间、地点、范围等具体内容。
五、建立机制
村级要建立“九个一”工作机制(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要明确具体内容、数量、图标方案等。
六、紧盯重点
要制定重点人群监管一览表,明确包户、包人责任人,每个星期不少于1次走访被监管人,了解被监管人的情况,掌握动态,研判风险,采取对应措施。
七、强化值守
要在双休日、重点节假日随机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县抽查镇,镇抽查村,发现问题,详细记录,通报整改。镇村两级在森林特别防护期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并有会议记录,记录要有具体的措施和内容。值班领导每天要总结护林员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详细记录火情处置情况。
八、规范处置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粤森防办[2021]25号)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四个一”响应机制(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要按照“五个一”标准(地形图、办公设备、指挥设备、通信设施、照明设施)建立前线指挥部。要加大以水灭火应急能力建设,组建以水灭火中队,建立训练考核机制,熟练“泵+泵”“车+泵”的串联扑救方法。要建立县与县、镇与镇、村与村之间联动联防机制,明确联动联防联系人、联系电话,建立工作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火情,联动处置,相互支援,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九、科学扑救
每个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行政村都要成立10人以上的群众义务扑火队伍,乡镇(街道)都要成立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要建立花名册,明确扑火职责分工(风机手、水枪手、油锯手、二号工具手、镰刀手分别由谁担任),接到火情处置任务后10分钟内要携带装备出发。要建立火灾扑救后备与火场清理小组,要按照每10人为1个小组进行编制,每个小组要有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召集人并制表造册,其中:行政村不少于3组,乡镇(街道)不少于5组,县(市、区)为50组。每个组按照“3+3+3+1”标准配备装备,即3名队员使用背负式水枪、3名队员使用风力灭火机、3名队员使用锄头(铁锹、镰刀),1名队员使用油锯,每个组的召集人配1台对讲机,配备足够的二号工具。
十、全面宣传
要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镇、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在白天响起来,确保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100%全覆盖。要在林区、国有林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两旁等重点区域采取悬挂宣传牌、张贴防火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对野外违规用火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全社会宣传,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