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预警公告

省防总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于24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5-25 17: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决定于5月24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测,25-26日,我省将出现今年第二场“龙舟水”,其中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市县有暴雨,部分市县大暴雨,粤东市县有大雨到暴雨,粤西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雷雨时部分市县伴有7级~9级的短时大风。此次降雨具有“落区高度重叠、局部雨强大、次生灾害风险高”等特点,受影响地区发生城乡内涝、山洪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风险较高。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市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的实际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要按照提升一级响应的标准落实防御措施,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特殊群体转移对接责任,加强安置管理。要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