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预警公告

广东省于3月27日进入2023年汛期!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27 14: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截至3月26日,全省一半以上国家气象站点日降雨量达到38毫米以上。同时,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省降雨较为频繁。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研判考虑我省今年三防形势和工作实际,省防总决定全省于3月27日进入2023年汛期。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进入值班状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压实三防责任,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要加强重点环节防御,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措施。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确保遇有突发险情、灾情,能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