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机场快件转运中心项目6栋(深圳机场东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机场快件转运中心项目位于深圳机场,宗地号A124-0039。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书》(深地合字(2009)4050号之补充合同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200088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29419.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区域交通用地,规定建筑面积112293.04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9361.4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为物流及配套用房。规定容积率≤0.87,建筑覆盖率≤51%,建筑高度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机动车泊位数230辆。
本次申请工规变更的为机场快件转运中心项目6栋(深圳机场东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为物流及配套用房。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规定建筑面积:物流及配套用房规定建筑面积由52411.58平方米调整为48066.58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10520平方米调整为14865平方米,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不变。
2.核增建筑面积:增加地上核增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包括架空绿化休闲170平方米、架空停车3930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650平方米调整为1550平方米,为公用设备用房。
3.机动车停车位由185个调整为186个。
(二)总平面图
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地块东北侧车行出入口拓宽,西北侧车行出入口及成品岗亭位置调整;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处,非机动车停车位取消;货站车行盘道轮廓调整,局部增加雨棚,屋顶增加光伏设施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机场快件转运中心项目6栋(深圳机场东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