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正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请我市商贸流通企业踊跃参与,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特此通告。
附件:1.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
2.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
3.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