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提高游泳场所卫生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游泳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与知情权益,按照《2021年深圳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今年我委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开展了常态化量化分级评审工作。为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全市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审结果通告如下:
截至10月底,全市持证游泳场所899家,全市对外营业游泳场所为793家。2021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评审出2021年卫生信誉度等级为A级的游泳场所38家,B级的游泳场所502家,C级的游泳场所253家。其中,在本年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卫生管理未到位的单位都在本次信誉等级评定中予以“降级”惩戒,2家去年A级单位和30家去年B级单位因水质抽检不合格今年被分别降为B级和C级、1家去年B级单位因卫生管理措施未落实到位今年被降为C级、1家去年B级单位因被投诉被查实今年被降为C级。
请全市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切实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要求,履行并落实主体责任,争先创优升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共同维护市民群众健康权益。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