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公卫〔2017〕69号
我委近期组织卫生监督部门依据《GB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对全市27家经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含餐具清洗消毒)且正常开展生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餐(饮)具监督抽检,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检验项目为沙门氏菌、感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共抽检27家单位各类集中消毒餐具、饮具425份,种类分别为:杯、碟、筷、汤匙、碗共5大类,各抽85份。其中合格单位24家、单位合格率为88.9%,不合格单位3家,单位不合格率为11.1%。合格餐具、饮具413份,合格率为97.2%,其中杯、碟、筷、碗合格率均为97.6%,汤匙合格率为95.3%(见附件1);不合格餐具、饮具12份,不合格率为2.8%(见附件2)。已责令检测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