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近期组织卫生监督部门依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对全市27家经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含餐具清洗消毒)且正常开展生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餐(饮)具监督抽检,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检验项目为沙门氏菌、感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共抽检27家单位各类集中消毒餐具、饮具405份,种类分别为:杯、碟、筷、汤匙、碗共5大类,各抽81份。其中合格单位23家,合格餐具、饮具383份,合格率为94.6%。其中杯、碗合格率均为96.3%,碟合格率为93.8%,筷合格率为97.5%,汤匙合格率88.9%,(见附件1);不合格单位4家,不合格餐具、饮具22份,不合格率为5.4%(见附件2)。已责令检测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