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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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四期)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10 16: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4124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60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34611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08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7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7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餐饮食品84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大肠菌群。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酸价。

  6.共抽检蛋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豆制品3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9.共抽检方便食品6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糕点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罐头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淀粉、山梨酸及其钾盐。

  13.共抽检酒类9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036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7.共抽检其他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肉制品21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19.共抽检乳制品5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0.共抽检食品添加剂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糖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食盐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8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酸价、甲硝唑、水胺硫磷、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镉、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五氯酚酸钠。

  24.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蔬菜制品24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26.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水产制品9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水果制品6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速冻食品7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30.共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调味品1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砷。

  34.共抽检饮料3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5.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芝麻特别是生制散装产品时首先应该观察芝麻的色泽和外观。正常黑芝麻应有光泽,颗粒大小均匀,很少有碎粒或爆腰(粒上有裂纹),无虫,不含杂质;劣质黑芝麻的色泽暗淡,颗粒大小不均,饱满度差,碎粒多,有虫,有结块等。其次可取少量黑芝麻放入口中细嚼,或磨碎后再品尝:优质黑芝麻味香、微甜,无任何异味;没有味道或微有酸味、苦味及其他不良滋味的多为劣质黑芝麻。买来的芝麻要用密封性好的容器来储存,并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如将芝麻炒熟晾干则更加利于存放。

  (三)购买干百合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优质的干百合呈乳黄色,有清香的甜味,一掰就断。挑选百合干是要选瓣大、肉质教肥厚的,瓣小过小的百合干可能是采摘过早的嫩片,煮的时间久容易烂。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四)购买肉制品时尽可能选择透明包装的产品,不要购买颜色过于鲜艳的熟肉制品。肉制品未打开包装前可根据标签提供的保存温度进行保存,打开包装之后请尽快食用。

  (五)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六)购买油条等油炸食品时尽可能选择正规销售场所,不随意从流动摊贩处购买,无证加工场所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炒货食品易受潮变质选用时首选预包装产品,食用时如有苦味、哈喇味等异常味道应不再继续进食;此外,油炸食品及瓜子等坚果炒货属高油脂食品,应避免食用过量,建议少食多餐、多食果蔬、平衡膳食。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抽检不合格信息

  2.抽检合格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4.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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