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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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有源音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1-18 09: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8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销售的有源音箱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8898-2011),对有源音箱产品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类的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等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22家受检单位销售的40批次产品,检验项目280项次,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2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不合格项目发现率0.7%。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从生产领域抽查结果分析,在商超抽查到标称我市9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批次数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1%

  (二)从流通领域抽查结果分析,在11家独立商超及11家连锁商超抽查产品4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

  (二)从不合格项目抽查结果分析,发现有源音箱产品的“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项目不合格1项次、“端子”项目不合格1项次。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8年有源音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8年有源音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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