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1-01 09: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14746-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14747-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8-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童车产品(含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儿童推车、玩具滑板车和其他类童车)的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制动系统、闸把尺寸等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了流通领域17家受检单位3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其中,标称为深圳的生产企业1家,抽检产品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他16批次产品均为深圳以外的生产企业生产。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童车类别为:玩具滑板车、其他类童车。其中,玩具滑板车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把立管强度、标识和警告、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增塑剂、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刹车等项目;其他类童车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小零件、增塑剂、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等项目。

  1.把立管强度

  把立管是玩具滑板车的重要组成部件,有可调节高度和控制方向的作用,是儿童直接控制滑板车的主要部件。如果把立管强度不满足标准要求,儿童玩耍时容易出现意外摔倒的危险。

  2.标识和警告

  正确清晰的标识和警告可以给消费者传达重要的文字和符号信息,起到保证儿童安全、提供正确使用童车的作用。在玩具滑板车或包装或使用说明中,应标明其适用的体重范围、警告、警示说明和使用说明,同时应提醒父母或监护人乘骑玩具滑板车的潜在危险。

  3.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该项目用于检查玩具产品是否存在可接触的锐利尖端。若玩具含有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在孩子玩耍的过程中则容易发生刺伤、划伤等致使儿童受伤的安全事故。

  4.增塑剂

  增塑剂也称塑化剂,是塑料加工中常添加的物质,可以使塑料的柔韧性增强,易于加工。研究表明,长期过量接触某些增塑剂,会损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等,甚至可能会伤害人类基因。

  5.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

  童车车身的圆孔间隙大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否则将发生夹伤儿童手指的危险。

  6.刹车

  标准要求供体重在20kg但不超过50kg儿童使用的滑板车应至少有一个作用在后轮的刹车系统,并且刹车系统能有效运作,起到减速平稳,不应出现急停的现象。

  7.小零件

  该项目用于检查童车产品是否存在会被儿童误吞导致窒息危险的小零件(如小配件等)。标准要求预定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均不得属于小零件。

  8.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是许多玩具的包装物,孩子可能会因一时乐趣将塑料袋或薄膜覆盖在面部或吸入口中,孩子一旦接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袋或薄膜将有可能加剧覆盖面部或误吸后窒息的危险。

  9.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

  童车的把手和童车上类似的突出管件应被加固处理,以防儿童在玩耍过程中出现因童车突出的把手管子胶套脱落等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童车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童车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自己孩子的年龄挑选适合年龄段的童车。在挑选童车产品时,先要看清童车包装盒(或袋)上的年龄范围,年龄段的划分是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平均能力及童车本身的安全情况而定的,正确选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孩子玩耍安全起到保障。

  对于2~3岁儿童,一般可以选购扭扭车、滑行车等靠儿童的手或脚驱动的童车类产品,锻炼儿童的手脚力量;对于3岁以上儿童,则可以选购电动童车、玩具自行车或玩具滑板车等需要较高操作技巧的玩具,可以锻炼儿童的手脚灵活性和平衡能力。同时还应留意童车的限重要求和人员数量限制,避免出现超重使用童车。

  2.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组装。家长应确保所有零部件的安装是准确和牢固的,并及时收好包装用的塑料袋或绳索。每次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童车紧固件是否牢固,避免因为紧固件松脱而导致童车出现坍塌的危险。

  3.安全充电。在为电动童车充电时,家长应避免儿童接触童车,尤其是正在充电的带电部件。另外,每次使用完电动童车后,家长应及时关闭电源,并且将电动童车放置于干燥的环境下。

  4.注意安全使用。对于玩具自行车、玩具滑板车等需要较高操作技巧的童车类,使用前应为孩子佩戴防护装备,如头盔、护膝、护肘等;同时应提醒孩子在使用时要远离人员密集的地方,避免伤及他人,更不能到公路上行驶。  

  附件:1.2019年深圳市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深圳市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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