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网络销售玩具、家用燃气具等2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23 15: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市监通告〔2022〕22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等6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现将我市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玩具、家用燃气具。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31家受检单位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玩具

  玩具产品抽查了12家受检单位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6675.4-2014)、《电玩具的安全》GB19865-2005)、《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GB/T22048-2015)、《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GB/T28022-201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非蓄能弹射玩具、小零件、小球、半球形玩具、可触及的锐利尖端、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二)家用燃气具

  家用燃气具产品抽查了19家受检单位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等效等级》(GB20665-2015)、《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等效等级》(GB30720-2014)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等13个项目和家用燃气灶的气密性、热负荷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家用燃气灶的热效率。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网络销售玩具、家用燃气具等2类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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