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场监管 > 产品质量检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0 16: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市监通告〔2022〕184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和销售的家具、儿童家具、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人造板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家具、儿童家具、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人造板。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193家受检单位生产和销售的520批次产品,共发现3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25家生产企业的5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实体)共抽查149家企业4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5批次;流通领域(网络)共抽查19家销售企业3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9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家具

  本次抽查了我市生产领域及流通领域78家单位的180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5-2021)(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苯释放量、甲苯释放量、二甲苯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甲醛释放量。

  (二)儿童家具

  本次抽查了我市生产领域及流通领域31家单位的60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4-202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儿童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苯释放量等2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其他、力学性能、结构要求、可迁移元素、邻苯二甲酸酯。

  (三)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

  本次抽查了我市生产领域及流通领域56家单位的230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SZJG48-2014《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8-202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

  (四)工业涂装行业涂料

  本次抽查我市流通领域(实体店)9家单位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ZJG54-2017《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28-2021)等标准的要求,对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1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五)人造板

  本次抽查我市流通领域(实体店)19家单位的40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板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7-202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人造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72h)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3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72h)。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深圳市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