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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有效推动新区存量工程项目转固、移交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18 15: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推进在建工程转固、移交工作是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的客观需要。新区转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困难:1.对于将未移交资产“暂估入账”,建设单位认为超出其国有资产监管责任范围。2.实操中实物管理维护单位常以缺少管理维护经费、工程项目不符合当今的验收标准等理由拒绝接收资产。3.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资产管理人员主要由财务人员兼顾,并无专职人员。4.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难以追溯和处理。5.部分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结决算工作不够重视,未能按规定时间送审。

  针对上述问题,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采取有力举措推进新区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如下:

  一、建章立制,明确原则路径。进一步规范新区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程序,于2023年6月26日印发《大鹏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登记管理细则(试行)》,明确新区在建工程相关资产的移交、接收原则及具体路径,确定基本原则为“谁实际支配占有或负责管理、运维,由谁进行登记入账”。

  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2024年4月19日,提请新区领导组织召开新区已使用在建工程资产移交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依职责做好转固移交工作,明确了部分特殊类型资产的移交、接收原则,如:关于因不可抗力已损毁,临时建筑已拆除,项目人员管理经费,建筑物装修、装饰美化、周边绿化、地面水泥加固等无法形成具体资产的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进行费用化或账务核销处理,不做转固和移交。

  三、加强指导,厘清移交边界。根据新区各建设单位提供的待移交工程项目清单,逐项分析和指导,对每个工程项目均提出了资产接收单位建议,并通过提请新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部分项目移交争议问题,于2024年10月8日印发通知,逐一明确86项已完成结决算项目的接管单位。

  下一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督导各单位加快推进新区存量建工程项目转固移交及接收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资产登记、账务处理方面予以指导。二是做好管养维护经费保障工作。三是在推进新区“区投区建”项目的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市投区建”项目“双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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