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深圳市林长办牵头,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助推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该机制以共建共治、互补互促、以案促治为原则,对应林长体系,设立市、区两级警长体系、检察长体系,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强化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在协同联动中实现优势互补、合作互促,通过办案切实将协作配合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全方位构建保护林业资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该协作机制的核心内容包含六大方面: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各参与部门可通过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协作机制运行、林业资源管护、涉林案件办理以及其他需讨论的事项。二是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多方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共同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信息共享。三是办案协作机制。林业主管部门、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优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其刑事侦查手段,检察机关为涉林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与支持,协作惩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专项对接机制。在红树林集中分布区域建立“海岸带林长+红树林警长+红树林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古树名木配备“古树警长”。五是联合督导机制。根据各类涉林案件实际情况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联合督导督办的方式推动案件办理。六是交流学习机制。积极联合组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普法宣传、现场观摩、联合巡查等活动,共同提高涉林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
警长体系方面,深圳市公安局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普法宣传,形成对涉林领域犯罪的首端预警、协同打击、综合治理合力,严厉打击涉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了“卫地2024”、破坏古树名木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了林长制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深圳生态安全。
检察长体系方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部署。牵头联合珠海、惠州等九个市级检察机院签署共建协议,建立跨省域红树林保护检察联盟,搭建红树林湿地保护制度框架;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手段,以融合履职的多元化公益保护推动综合治理,就涉市政工程项目类非法占林案件开展调研,推动构建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类案件诉前替代性修复机制;以公益诉讼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龙岗区检察院发挥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优势,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大鹏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致力深圳林业生态保护。
下一步,深圳市林长办将全面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同向发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格局,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及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