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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开展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指导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24 17: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推进宝安区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环保规范化建设水平,2024年10月2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组织专家就试点工业集聚区落实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保巡查,以及开展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贮存设施与进驻企业环境问题自查与整改开展全面指导。

  执法人员联合第三方技术人员对试点工业集聚区进驻企业、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运营和污染防治总体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核实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治理达标情况,提出提升建议与整改要求,针对环保主任就进驻企业的环境管理问题和巡查难点提出的有关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随即开展座谈会,会上对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环境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解读。会上强调,工业集聚区环保主任一是要细化工作,落实台账档案管理。对进驻企业要熟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与治理要求,做到环境管理工作能记录可追溯。二是要提高意识,压实巡查工作。在日常管理中提高警惕,环境保护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制止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进驻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减少环境风险与隐患。三是要加强联系,协助主管部门工作。对企业进驻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疑问要及时咨询主管部门,提醒、协助进驻企业做好环保手续的办理工作,发现违法线索违法问题及时上报。

  环保主任表示,本次指导极大提高了其对进驻企业环保义务和落实情况的了解程度,明确了其作为工业集聚区管理人员开展环境管理具体路径与举措,加深了与属地环保所之间的联系,有利于企业进驻与推出管理,预防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环境监管,深入深化指导工作,推动综合治理试点工业集聚区打造辖区环保规范化建设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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