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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4年10月1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听证内容、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等事宜。
2024年10月17日-10月22日期间,经申请人自愿报名,资料审核,符合听证参加人要求的申请人为市民代表6名、企业代表4名。按照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确定10名申请人(市民代表6名、企业代表4名)为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按照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等要求,确定了本次听证会的10名听证参加人。
2024年10月3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确定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公布了听证部门名单、听证参加人名单。
2024年11月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会通知书包括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决策承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1月11日14:30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会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处主要负责人主持,1名听证陈述人、1名听证笔录记录人、10名听证参加人(应到10名,实到10名)参加了会议。听证会上,10名听证参加人就听证内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应。通过听证,达到了收集意见、凝聚共识的预期目标。
三、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10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收费员出岗亭作业期间有相关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执勤袖标进行督导即可,不要求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
(二)建议不要将改扩建路段的“路况指标”纳入养护质量考核评定范围。
(三)建议对无服务区的高速运营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或直接豁免“服务区服务水平”项目考核内容。
四、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认真研究了10名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10名听证参加人共提出了10条主要问题,其中答疑解惑方面的问题有7条;有效意见建议共3条,拟采纳3条、不采纳0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根据各方意见,抓紧完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加快其报批工作,最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监督考评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