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决策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深圳市教育局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根据《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我局将举行《实施意见》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15:00—17:00。
二、听证地点
市民中心C区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针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内容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
(一)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10名,其中本市高中阶段学校代表2名,初中阶段学校代表4名(公办、民办各2名)、学生家长代表4名;设旁听人5人。
(二)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市教育局将根据报名信息,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愿意为深圳中考改革建言献策的公民可报名参加。
(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10月8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zzb-tzsq@sz.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