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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0-11 12: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市政府令第342号)有关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9月2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1人,实到9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事项和内容、听证参加人情况及听证会纪律。听证陈述人就《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进行了陈述和说明。听证参加人围绕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一一作出了解释和说明。最后现场制作听证笔录,请听证组成员、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校阅听证笔录并签名。

  听证会时长一小时十五分钟,会场井然有序,圆满完成了会议全部议程。

  二、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和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邀请的方式产生11名听证参加人,其中生活垃圾分类专家代表3人、社区代表2人、企事业单位代表2人、社会组织代表2人、市民代表2人。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梁卫坤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二)听证组成员

  梁卫坤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黄志斌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甘  文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三)听证陈述人

  姜建生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吴远明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四)书记员

  潘二波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五)听证参加人

  生活垃圾分类专家代表:周颖君、李欢、唐圣钧

  社区代表:李婧、满梦妍

  企事业单位代表:龚雄英、鄂钢

  社会组织代表:许楷楠

  市民代表:王芸

  (六)缺席情况

  听证陈述人陈红忠、听证参加人关媛苑和崔世云因其他公务缺席。

  三、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1。

  (一)建议做好新版《激励办法》和旧版《激励办法》的衔接。

  (二)建议评选过程中对于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设置不同的评选标准。

  (三)建议采取增大资金激励和奖罚并举的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

  (四)建议由市级统一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

  (五)建议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六)建议对评选上的激励对象发放荣誉牌匾、荣誉证书或者奖状,增强荣誉感。

  (七)建议组建志愿者队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四、听证情况评述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9位听证代表均对《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支持,肯定了对其修订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希望进一步完善配套实施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和说明,最终形成听证报告供决策参考。

  附件: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问题及建议采纳情况一览表

            2.听证笔录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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