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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通告〔2022〕68号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开展“深圳标准”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认证函〔2015〕62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向全国开放申请,进一步构建开放、包容的良好营商环境,我局启动了《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合三为一形成了《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送审稿)》。为确保《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更加合理、科学,我局于2022年5月12日,组织召开了《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会议,形成了《关于<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送审稿)>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评估报告予以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送审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