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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公告〔2022〕15号
按照《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府〔2022〕13号)的文件精神,为依法制定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疫苗的安全监督,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提高决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5月30日(星期一)14:30-17:30。
二、听证会地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一楼指挥大厅。
三、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主要议题如下:
(一)《办法》中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内容,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办法》中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听证会参会者提出的其他问题。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3名听证员组成听证组负责主持,2名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五、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不超过9名,包括市民代表1名、企业代表1名、媒体代表1名、党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代表1名、法律人士1名、监管人员1名。
将结合听证参加人报名时提交的意见或建议与听证会议题的契合度等因素,通过遴选方式产生,鼓励公众踊跃报名。
六、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关心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愿意为《办法》献言计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需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填写附件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直接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室2101,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听证会代表报名”。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会代表报名表》发送至ssyab@mail.amr.sz.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听证会代表报名”。
八、其他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10人。
(二)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通过报名表中的联络方式直接通知本人,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将会及时告知。
(四)本次听证会将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2.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