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全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uizhijiaoyu.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邮编518035,电话:0755-82002842)。
一、概述
2013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着眼质量提升,立足规范运作,力抓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着力完善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实施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制定出台《深圳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科学界定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规范公文类信息的保密审查及公开程序,将信息公开审核嵌入公文制发全过程,并结合需求推动市政府公文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着力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推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市一级预算单位由39家增加到48家,由市政府组成部门扩大到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试点,全面公开福田区政府18个执法主体部门的执法权限、范围、依据、执法人员、处罚结果等。及时贯彻国家和省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开辟网上专栏,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高校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机构、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重要举措的进展和成果。
(三)着力优化公开平台。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粤办函〔2013〕440号)要求,圆满完成了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政务公开模块建设,并启动了区级分厅延伸工作,将街道和社区政务事项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政务事项同步并统一发布。优选10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百度搜索结果中优先显示,方便公众第一时间获取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大力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民心桥”、“直通车”、“部门访谈”、“各区访谈”等栏目,丰富在线政民互动资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副省级城市评比获得第2名成绩,成功经验获中央电视台报道。
(四)着力加强公开统筹。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力量建设,设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力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形成法制、监察、督查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有效协同开展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及时解决信息公开申请反映出的依法行政、决策执行、政策沟通等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在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权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内容,督促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8.9万条。其中市级政府部门44.8万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4.1万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会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756场。其中市级政府部门469场,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87场。内容主要涉及税务管理、药品监督、社会治安、文体旅游、教育管理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共7.3万条。其中市级政府部门1.6万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5.7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47件。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3906件,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受理1841件。各类申请方式中,网上申请3103件,占54%;当面申请646件,占11.2%;信函申请345件,占6%;其他申请方式1653件,占28.8%。在市政府部门中,受理量居前三位的是市场监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宝安、龙华、南山。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规划国土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区、各部门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91宗。其中,市级政府部门34宗,区政府(新区管委会)57宗。纠错6宗,主要涉及交通管理、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40宗。其中,市级政府部门22宗,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8宗。纠错5宗,主要涉及交通管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面临涉访、涉诉事件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移,信息公开统筹协调难度不断加大、专门力量整体薄弱且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公开不主动等方面的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2014年,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重要公开信息通报制度》,修订《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提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统筹。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新闻办、互联网信息办、法制办、绩效办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培训工作,提高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和部署,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民生实事等,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化水平。推动各区、各部门更加积极规范使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和互动交流。加强IOS版、WAP版“深圳政府在线移动门户”平台建设和应用,整合公开服务信息资源,开发更实用、更好用的软件产品,为群众在线查询信息、办理事务及咨询投诉提供更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