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以及2011年深圳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深圳市成功举办了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取得了丰硕的精神和文化成果,同时,也是本市加快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年。本市各级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公开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力推动深圳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体系。2011年,市政府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监督评议办法、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和规章,努力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各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出台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或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内容、程序及形式,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流程,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积极加强公开资源管理和应用。为推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规范、完整,市政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统一建立了各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有力推进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同时,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开服务资源,深化教育、社保、交通、住房、就业、医疗卫生、婚育收养、证件办理、企业开办、资质认定、经营纳税、公用事业等民生专题服务;并结合政府工作热点,适时推出了“两会”、“文博会”、“大运会”、“高交会”等专题公开服务栏目,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应用。
(三)扎实推进公开重点专项工作。立足打造“阳光财政”,市政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积极筹备第一批市政府直属单位基层财政支出预算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实名信息公开,将34个市政府直属机关的工作人员姓名、职位、级别等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办事和监督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不断巩固和扩大公开基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协调机制。继续抓好业务培训,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培训班,邀请国家和省的专家来深指导,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依法、规范公开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优化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开展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并探索实施社会评议的方法,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5.9万条,同比增加15.9%。其中市级政府部门24.5万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1.4万条。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83万余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会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会议480场,内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运行、教育管理、社会治安、市政施工、气象预报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共6万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各区、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672件。在市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在区政府(管委会)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企业高管人员住房补贴、医疗机构人员注册执业、社保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各区、各部门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共收取申请人费用404614.9元,主要涉及企业注册登记档案信息查询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9宗,提起行政诉讼33宗,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国资监管、教育管理等部门。所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得到妥善处理。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力量有待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人员力量配备总体仍显不足,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城市管理重心下沉给政府管理服务提出了挑战,街道、社区的信息公开力度仍有待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平台有待整合。政府网站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公开、完善服务、促进互动的“第一平台”,但存在一些重复建设的现象,市政府网站对本市各类公开信息资源的整合程度,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的联动共享程度还不够深。
针对存在问题,本市2012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并加强人员培训。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修订《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办法(试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三是深化基层公开。加快基层政务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居务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基层公开服务覆盖面;积极协调主管或联系单位,推进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全面公开。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出数据统计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并提高其完整性,打牢预决算公开的各项基础,并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五是加强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依托“深圳政府在线”网站,进一步整合利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的联动共享,提高公开和服务效能。